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90%;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1、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常勇、骆云中;
副组长:陈善春、赵晓春;
成 员:彭良志、邓 烈、焦必宁、李中安、王 华、 黄 森、江丽娜
2、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赵晓春
副主任委员:陈善春
委 员:李中安、焦必宁、周常勇、彭良志、冉 春(秘书)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公开招考
1、初试成绩
(1)统考生分数线要求:初试成绩参考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要求:外国语成绩≥45分,业务课成绩要求≥60分。
2、复试成绩
考生(含普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成绩要求:复试成绩≥60分。
(注: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申请考生,依据《西南大学农学部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审查合格后,作为合格生源参加专家组复试。考生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按报考指导教师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柑桔研究所网站主页上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博士培养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咨询受理部门: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国际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科
考生如有投诉,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国际合作交流与人才培养科,由该科上报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术委员会核实,并给予考生答复。
电话:023-68349797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