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经过申请、评审和公示程序,现进入签订合同阶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立项名单(见附件)中附有“项目编号”,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专利等)的标注,便于统一管理,按照教育部要求,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XDJK2013****)(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凡未按标准者不认定为本项目成果。
2、项目主持人需要科技处签订项目任务书【即前期已经上交到科技处的“项目任务书”,需到科技处完成签字盖章程序】,签订日期为11月22日到11月26日17:00。过期未到科技处签订项目任务书者视作放弃本次资助。
3、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要求,所有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需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满项无法申请者除外】,作为中期和结题考核的内容。
联系人:谢珍
联系电话:68251404 13883573617
电子邮件:xiezhen@swu.edu.cn
附件:
科技处计划科
2012-11-22